微吧

微吧 > 社会 > 帖子详情

人类有史以来只有两种政治制度:政权私有制和政权公有制

政治就是众人之事,是对社会、国家的管理。

政治决定一个社会的资源财富的分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的劳动创造能力的发挥、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对社会、国家的盛衰存亡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政治是人类最重要的活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政治权力于是成为人类竞争的核心与焦点。


政治制度是支撑社会运行的最大骨架


从实践上看,政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活动,有极大的发挥空间。一个管理得好的政治可以让天下太平、井井有条、民众安居乐业、各展其才、各得其所,过上安定舒适满意的生活;而一个管理不好的坏的政治,会让一个社会秩序混乱、民众之间相互争斗、刀兵相见、弱肉强食、人人自危、民不聊生,过着朝不保夕、惊恐不安的悲惨生活。



所以,人类几千年来一直在研究怎样才能管理好一个国家,创造一个长治久安、国泰民安、持续繁荣昌盛的社会,也就是在寻找一个好的政治管理方式方法。
而政治制度作为社会运行的根本规则,作为规范人的思想行为的最高规则,可以说是支撑主导社会运行的最大的骨架,是建立政权政府的最核心的规则。所以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才是能让一个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好的制度,就成为政治研究的核心,也是各种政治力量竞争的核心。
但是,政治制度是一种相当复杂、抽象而又与人的利益相关的东西,所以人类在对政治制度的认识上可以说相当混乱,各种政治学说五花八门。
比如说有民主制、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寡头制、独裁制、神权政治、中央集权专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有奴隶政治制度、封建政治制度、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等等。
政治理论家们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人类6000年来的各种政治制度进行分析描述,使人看了思想混乱、莫衷一是,看不清政治制度的本质和主要运行逻辑,最后得出的认识就是:政治制度是各有利弊,没有高低好坏之分,不同的国家应该建立适应自己国情的政治制度。
这种认识显然是违反逻辑的,要是政治制度没有好坏高低之分,各国的政治人物想建什么样的制度都可以,那就没有必要研究了,完全凭政治领导人的个人喜好就行了。这显然是荒谬的。
拨开几千年来五花八门的政治学说的迷雾,透视各种各样的政治制度的核心,我们发现政治制度的本质是权力的使用,从核心本质的维度视角来看,从古埃及奴隶主专制政治制度6000以来的所有政治制度,实质上就是两种:政权私有制和政权公有制。
政权私有制就是政权被私人占有,政府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机构。这种制度就是强权专制政治制度,20世纪以前中西方各国的所有政治制度都是政权私有制度。
政权公有制是政权归全民所有,政府为全体人民利益服务、受全民监督的机构。这种制度就是在20世纪才在一些国家建立起来的人权民主政治制度,当今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政权公有制制度。

强权专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点


强权专制政治制度是近代民主政治制度产生以前,人类历史上主要的政治制度。
无论是古代埃及、巴比伦的奴隶制政治专制制度,古希腊的民主制、共和制、君主制、贵族制,罗马的帝制,中世纪的封建君主制,近代的资本主义政权,印度的种姓专制制度、阿拉伯的伊斯兰神权政治制度,还是中国周朝的封建政治制度,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权皇权专制制度,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治制度,本质上都是少数人将政权占为私有、统治民众的政治私有制度,只是具体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政权私有制,强权专制政治,说到底就是奉行和动物一样的暴力制胜的丛林法则的制度,谁能通过武力抢占政权,谁就可以称王、当皇帝,以武力强迫民众服从自己的统治。
这和狮群的法则是一样的,谁在打斗中获胜就成为狮王,其他雄狮都要臣服于它,雌狮都归它专有,领地也成为它的地盘。黑社会奉行的也是这个规则,获胜的老大拥有和主宰一切,其他人都必须听老大的,不然就会被灭掉。
强权专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是:
政治权力是一种可以争夺占有的私人权力,谁占有了政权,就可以称王,拥有整个国家和民众,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政府是为政权占有者统治大众服务的,是为统治者利益服务的,国家成为帝王及其家族、贵族或者某个党派集团垄断世袭的专制之“家”。
专制政治核心逻辑是,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于武力。谁有足够的武力,就可以夺取占有政权,正所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打天下、坐天下,打江山、坐江山,就是这个逻辑。
强权专制政体对社会的管理控制方法也是靠武力强制。为此建立了上下尊卑、层层控制的社会等级结构,最高统治者有控制国家和民众的无限权力,从上往下每个层级官僚都有一定的管制特权,直到只能被管制的广大民众。比如在苏联除了不同官员的特权之外,工人和农民也是两个地位不同等级。许多特权都是可以世袭的。这在印度的种姓制度里表现得最极端。不平等的等级制度是专制政治的共同特征。
专制政治的管理或统治民众的手段主要有三个:
一是搞个人崇拜,神最高统治者及其家庭。大家最熟悉的就是君权神授论,认为帝王是天子,能取得政权坐上王位是上天的选择,其家族血缘如何神圣,让大家都要听从神的命令,服从其统治,别有反叛之心。并制定了一套跪拜最高统治者的礼仪制度,以抬高其地位和形象。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则主要是吹嘘最高领导人如何英明神武、智慧超群、心系国民。
二是控制民众的自由行动,加强监控,以防聚众闹事造反。中国秦朝创造了户籍制度和十五连坐制度,让居民之间互相监督,一人出事其他邻居都会被株连治罪,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们建国后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居民不能自由迁徙的户口制度,也是借鉴了这一历史管理经验。
三是确立官方思想,对民众进行思想控制和奴役。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思想在中国2000年专制历史上的统治地位。欧洲中世纪则以基督教统治民众的思想,阿拉伯国家则以伊斯兰教、古代印度以印度教统治民众思想,苏联则以斯大林主义作为官方思想,朝鲜则坚持主体思想。
这样就实现了从管理体制、行动到思想的对民众的全方位控制。
人类历史上强权专制政治体系最完善、最深厚的国家是中国。
由秦始皇建立、在唐代最终完善的中央集权皇权专制官僚体系是世界史上最完善的强权专制制度。这套制度通过将儒家学说改造提升为社会统治学说,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而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完善的官僚控制体系,从而将皇权专制与官僚政治有机结合,再将中国君臣父子、忠孝节义的传统宗法伦理道德纳入其中,从而形成了一个家国一体的完善的中央集权皇权专制统治体系。直到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专制政权,这套专制政治体系持续了近2000年。
专制政治管理体系看起来实现了对民众的思想行为的全方位控制,看起来很完善,想保持政权的长期稳定。
但专制政体和狮王的统治一样,注定是短命的。
狮王年老体力下降之后被青年雄狮取代是必然的,而专制政权随时都可能被统治集团内部人通过阴谋政变推翻,或者被另一个拥有武力的人推翻。为了争夺王位,夫妻相害、父子相残、兄弟相煎的事,在自古以来的专制社会里司空见惯,揭竿而起的民众起义接连不断。这在中国2000年历史上特别典型和突出。
所以不停的社会动荡、内斗和战争是专制政治制度的必然结果,君主都希望自己的子孙能长期当统治者,但最终都是幻想。
而一个和平稳定时间很短、总是战乱不断的专制政治社会,是不可能发展的,生产力和财富总是被一次次的战乱毁灭,所以人类在19世纪之前的2000年里,生产力、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基本上是原地踏步。

人权民主政治制度的四个逻辑


从道理上讲,任何权力都是公共权力,权力私有是违反公平正义原则的,是危害大众共同利益的。近代洛克、卢梭等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思想,使人们开始废除政权私有制,让政权回归人民公有的职能,开始建立平等的人权民主政治制度。



政权公有制,或人权民主制的核心逻辑是,即政权属于人民,必须为全民占有,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而不为任何私人服务。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认可授权,政府只能通过和平选举产生,而不能通过武力夺取,不承认任何通过武力建立的政府。这样就废除了暴力政治,建立起政府和平运行更换的机制。
为此就需要进行一系列制度设计,最重要的是将武力排除在政治之外,将军队国家化,军队不干预政治,建立和平竞选制度。从而使人民有自由集会、结社、组党、发表言论、办媒体、参与竞选的自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自由和平竞争,选出各级领导人组成各级政府。
这样就为一个国家、社会建立了永久和平的政治环境,政府能实现和平运转和更换,从此结束了国内民众争权夺利的战争。专制政治时代的人们希望实现长治久安、永久和平的千年王国的梦想,就有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个国家有了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就会逐渐发展起来。这是西方国家19世纪以来群体崛起的最大制度原因,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发展迅猛,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国内外环境。
民主政治制度的另一个逻辑就是政府不能管制侵害民众,必须让民众有自由思想、自由行动的权利,使人民自主管理,自由行动,政府应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自由的权利。为此,民主政治国家制定了宪法,划定政府职责的界限,规定公民具有的人身、财产、自由的权利。
民众有了思想行动的自由,思想和劳动创造力就被释放出来,所以导致了19世纪以来欧美国家经济、科技、思想文化的空前繁荣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能实现高速发展,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给予了民众经济活动自由的权利,释放了人民的经济财富创造力。
对宪政法治的实质并不了解,认为自古以来专制政府都有法律,也是在依法治国呀,现在各国也基本都制定了宪法,都是法治社会了。这种认识是相当肤浅的。宪政法治的核心并不是按照法律来管理,而是一种以维护民众利益为目标,公开、平等、规范、权力制衡的社会管理体制。
民主政治制度的第三个运行逻辑是把社会管理建立在公开的宪政法治的基础之上。
既然是人民当家做主,那么政府就只能严格按照人民制定的法律规则那管理,官员不能任意进行行政,更不能违法行政。而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人民利益不受侵害,公平处理民众之间的矛盾纠纷。
民主社会的法律与专制社会不同,不是由官员制定来管制民众,而是由人民代表共同制定,作为公开的政府和个人行动的基本准则。法律的目标一是限定政府职权,二是保护人民合法权利,三是公平处理各种社会交往纠纷。宪法的主要条款是明确规定限制政府机构的职权范围,规定民众享有的人身财产自由权利。民主政府想出台任何政策,都必须通过立法机构的议员表决通过之后才能实施。制定和颁布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都按照公开的规则行事。
为了确保政府依法管理,建立了立法、司法、行政不同管理权力相互独立制衡的运行机制。
民主政治制度的第四个运行逻辑,政府的根本宗旨和终极目标,不仅是建立一个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而是保障和实现人权,让每个人都能过上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有尊严的、自由自在的人的生活,都有能发展自己、实现自我价值和理想的机会。



一个为全民服务的民主政府除了保护每个人的生命、财产、自由等人权之外,还应该让每个人有免遭饥饿权、居住权、就业权、受教育权、健康权、休息权等保障人的基本生存发展的权利,政府应该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这样的基本服务和福利,以确保每一个人无生存之忧,都能过上人应该有的体面的生活,都能有自由地发展自己,展示自己能力,实现自己理想和价值的机会。

北欧一些国家开始施行向每一个人发一份工资,使工资与工作脱离。



当然,这只是从民主政治制度运行的社会规则逻辑上说的,实际上,由于民主政治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即使欧美发达国家实现普选权也才50多年的时间,所以一些民主政府对民众人权的保障并没有全部落实,仍然存在不少人权问题。
目前民主政治运行、人权保障最好的应该是北欧五国、瑞士等国家。
认清了政治制度的本质和核心运行逻辑,就不会被各种政治理论、政治宣传和政治争论所迷惑,就能一眼看出一个国家的政府的本质。
同时也就能清楚地看到,强权专制制度不仅是欺压民众的,而且是没有前途的,从政权私有制走向政权公有制,从强权专制政治走向人权民主政治,是人类社会发展演进的大趋势。